昨日,银星能源召开股东大会,高票通过了公司定向增发的议案。该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8亿A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发电集团以其拥有的风电资产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33%。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007年4月17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该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4.30元。
宁夏宁夏发电集团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非现金资产包括: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兰山风力发电厂、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评估净值为准,低于宁夏发电集团本次实际股份认购价款的部分由宁夏发电集团以现金补足。
此次增发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包括:宁夏红寺堡风电场一期工程、宁夏太阳山(红墩子)风电场一期工程、贺兰山风电场五期工程。以上项目如存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解决。此次增发完成后,银星能源将一举获得宁夏发电集团拥有的全部风力发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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