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今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拟撤回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原因与募集资金投向方案有关。
沈阳化工于2006年10月14日披露,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13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5.05 元/股,该次发行所募得的资金将全部投向“催化热裂解制乙烯及聚氯乙烯总体改造项目”。沈阳化工今日表示,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已经2006 年10 月1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上报中国证监会。但因拟对原募集资金项目中的下游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择机再行申报。
据沈阳化工此前披露的情况,“催化热裂解制乙烯及聚氯乙烯总体改造项目”总投资252580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562 万元。公司已经利用国家发改委给予该项目的国债专项投资投入15000 万元,尚需投入2375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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